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伴郎姓廖,二十六,是新郎的朋友,朋友一场一场跟,跟到他手掌心那一层茧比别处厚,厚到他连自己的掌纹都看不清。
後台是木地板,地上一圈一圈的彩带痕,痕被灯烤得发暗,暗到像撒了一把灰。
空气里是香槟、花、和礼炮喷出来的纸屑味,味道混在一起,混到我每吸一口都觉得喉咙里贴了一层糖。
那一面是监视器的画面,画面那一格正对着後台这一头,这一头那一格一格全对着我。
我第一次发现继父在等我弯腰,是我十九岁那年。
那年厝里只剩我们三个,收拾我把最後一叠座位表收到柜里,收到一半弯腰去捡地上那一支笔,弯腰时我的礼服往上缩,缩到肩胛下面那一块白露出来。
露到蔡坐在桌边,坐到他手里那一支笔停在半空,停到整支笔掉到地板上,掉到他自己没去捡。
他那年四十二,我十九。
後来我二十二,还在这一间厝里煮饭、收碗、替两个人留最後一盏灯,留到我右手腕一弯就响,响得像有人在骨头里拧扳手的牙。
那天夜里他把那一叠座位表最下面那一格撕下来,撕得很慢,慢到我听见纸的纤维一路断,断到他把它压到自己掌心里。
「这一格我写了名字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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