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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着,他们核对第三页的封存记录。
密报原件於景和二十二年九月十二日封存,承办人一栏写着沈怀谦。封存理由只有四字:奉旨封存。
至於奉的是哪一道旨、由谁覆核、何时决定暂停外查,记录上全都没有。
更奇怪的是,封存栏下方没有正式覆核官的姓名,只盖着一枚模糊的「内府」印记。
「这不能证明封存违规。」宋明修说,「但至少说明,现有记录不足以还原当时的决定过程。」
裴慎点头。
「所以接下来要看承旨簿。」
御前记录房的书吏将承旨簿放到另一张桌上。簿册外有两道封绳,封印与交接清单相符。众人依照程序逐页核对,并没有直接翻找指定日期,而是先确认前後页码、装订线与每页的骑缝印。
这本簿册比想像中厚。
每一笔记录都写明日期、传旨方式、承办官员与覆核人。部分口谕只有简短摘要,但至少会标示传旨者与补录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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